裁定受理山东创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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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4日 |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14清1号 本院根据蓝孚医疗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4月10日裁定受理山东创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4月12日指定山东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创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山东创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5月26日前,向山东创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马律师;联系电话:13066019380),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山东创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创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承办法官:肖军 法官助理:王博,电话:0531-81655544 邮寄样报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府前大道929号 邮政编码:25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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