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传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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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高传舰: 本院受理原告刘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70万元及利息损失(以37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同期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利率计算);2.保险保函费、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2024年5月9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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